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《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(2020年版)》的通知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(农牧、畜牧兽医)厅(局、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,部属有关事业单位:
为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,指导各地科学规范处置疫情,我部在总结防控实践经验的基础上,组织制定了《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(2020年版)》,现印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《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(2019年版)》同时废止。
农业农村部
2020年2月2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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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(农牧、畜牧兽医)厅(局、委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,部属有关事业单位:
为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疫情防控工作,指导各地科学规范处置疫情,我部在总结防控实践经验的基础上,组织制定了《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(2020年版)》,现印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《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(2019年版)》同时废止。
农业农村部
2020年2月29日
主办单位: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承办单位: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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